為規范“雙十一”期間網絡集中促銷活動,引導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,營造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,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高新區組織召開了電商企業行政指導會。轄區內重點電商平臺、網絡交易經營者及相關企業代表參加了會議。
會議指出,“雙十一”作為年度重要的網絡集中促銷節點,交易規模大、社會關注度高,既是電商企業展示形象、拓展市場的機遇,也是對平臺和經營者誠信經營、規范管理能力的一次集中考驗。市場監管部門提前部署、靠前指導,旨在預防和減少消費糾紛,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,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,促進郴州市電子商務產業持續健康發展。
會上,市場監管部門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結合《電子商務法》、《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》、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、《廣告法》、《價格法》等法律法規,對電商經營者在“雙十一”期間需重點注意的環節進行了詳細的行政指導:
一是 嚴守合規底線,落實主體責任。電商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應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,亮照、亮證、亮規則經營。平臺經營者要切實履行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、商品和服務信息、交易行為的審核與管理義務,建立健全交易規則、消費者權益保護、投訴舉報處理等制度。
二是 規范促銷行為,杜絕虛假宣傳。嚴禁發布虛假廣告、進行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。促銷活動規則應簡明清晰,不得設置不公平、不合理的格式條款。價格標示應當真實準確、清晰醒目,禁止虛構原價、虛假優惠折價等價格欺詐行為。
三是 保障商品質量,強化消費維權。嚴把商品和服務質量關,杜絕銷售假冒偽劣、侵權商品。暢通消費投訴渠道,及時、公正處理消費糾紛,嚴格落實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等規定,不得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的合理訴求。
四是 保護個人信息,維護數據安全。在經營活動中收集、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,應當遵循合法、正當、必要的原則,明示收集、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圍,并征得消費者同意。必須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,防止信息泄露、篡改或丟失。
五是 公平有序競爭,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。不得通過刷單炒信、虛構交易、虛假評價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。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、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,對平臺內經營者的交易進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條件。
會議強調,各電商企業要高度重視“雙十一”期間的經營行為,立即開展自查自糾,對照法律法規和指導要求,全面排查整改可能存在的問題。市場監管部門將在促銷期間加強監測監管,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,曝光典型案件,切實維護網絡市場秩序。
與會企業代表紛紛表示,此次指導會召開及時、內容詳實、針對性強,增強了企業合法合規經營的意識。他們將積極落實會議要求,誠信守法開展促銷活動,共同營造規范有序、安全放心的“雙十一”網絡消費環境,為郴州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。
此次行政指導會的召開,體現了郴州市市場監管局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,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積極作為,也為保障“雙十一”期間網絡市場平穩運行、激發消費潛力奠定了堅實的基礎。